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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如何缴纳?

2024-11-25 08:14:32

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方式主要分为三种:团体方式参保、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及个人现金参保。其中,团体方式参保面向参加我市社会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在职员工及其家属,以及原单位退休员工,办理时段为2019年5月1日至5月30日,通过企业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参保名单并完成缴费。个人账户划扣方式参保则适用于2019年5月31日个人账户余额大于等于5008.8元且在2019年6月未申请不参加重疾补充保险的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于6月30日进行个人账户统一划扣。若参保人希望不参加,可在6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通过社会保险服务个人网页或回复短信N申请不参保。对于不适用于前两种参保方式的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可以选择个人现金参保,办理时段为6月1日至30日。参保人可通过关注人社微信订阅号、社保局微信公众号或通过微信公众号“城市一账通”及APP线上办理,或前往深圳社保各分局(站)平安服务窗口现场办理。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的待遇包括住院医疗费用和特药费用。对于住院医疗费用,在同一社会医疗保险年度内,参保人住院时发生的医疗费用,超出社会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万元的,超出部分将由承办机构支付70%。特药费用方面,被保险人患重特大疾病使用《深圳市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办机构支付70%,支付金额最高不超过15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