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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绍兴越城幼儿园招生政策

2024-11-25 08:12:27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学前三年教育的权利,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当地实际情况,2020年越城区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正式发布。首先,招生将遵循优先保障学前教育的原则,现有教育资源应优先满足三岁以上幼儿的保育与教育需求。幼儿园若具备条件招收托班,需提前向相关部门备案。此外,鼓励幼儿园在双休日提供亲子早期教育服务。其次,招生对象为身体健康,可参与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小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之间出生的儿童。城区内的公办幼儿园还计划招收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之间出生的幼儿至托班。招生时间方面,公办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将从6月上旬开始,原则上在7月10日前完成。民办幼儿园可根据自身情况确定招生时间,但必须在8月20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招生程序包括公告、报名、现场确认、预录取等环节。民办幼儿园的报名时间为6月2日至6月6日,而公办幼儿园则采取集中报名与分散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第一次集中报名对象为户籍位于老城区六街道的小班适龄幼儿,报名时间为6月8日至12日,网络报名与现场确认将在6月20日进行。接受志愿调剂的幼儿可在接到调剂通知后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与复印件。若在两次集中报名后仍未被录取,适龄幼儿可到仍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报名。整个招生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