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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公租房配租人口

2024-11-25 08:18:05

深圳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以小户型为主,建筑面积通常控制在65平方米以下。根据房源的具体情况,配租单位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分配:单身居民和两人家庭可申请约35平方米的住房;两到三人家庭可申请约50平方米的住房;三人及以上家庭可申请约65平方米的住房。对于建筑面积超过70平方米的房源,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配租给五人及以上家庭。家庭人口数包括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的人数。如果在册轮候人自愿申请低于其家庭人口数对应的住房面积,将被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对于独生子女家庭,如果子女去世且父母不再生育或收养子女,可以根据其失独前的家庭人口数来确定配租面积。配租信息来源于《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与配租暂行办法》。对于符合配租条件并愿意认租的在册轮候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向配租单位提出认租申请。申请人的轮候排序信息以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日为准。如果申请人的住房、婚姻、计划生育或户籍等情况与轮候册不一致,必须在配租通告规定的截止日之前,到市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手续。配租单位将根据认租申请人的数量、本批公共租赁住房的房源规模以及轮候排序情况,按照大于房源数量一定比例的原则确定入围名单。轮候排序在前的认租申请人将依次入围。配租单位会同相关部门,以提供的信息数据为准,对入围名单内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名单将在市、区主管部门及配租单位的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申请人才能进入选房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