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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外地车限行吗?(附东莞限行新规定)

2024-11-25 08:14:24

目前,东莞市对外地小汽车没有限行规定。然而,针对货车,尤其是特定类型的货车,在市中心区域及主要干道上的行驶有严格限制。这些措施是基于2018年12月28日发布的文件,并且该文件的执法缓冲期已经结束。具体限行措施包括:东宝路到东城东路,再到翠峰路、新源路、G107、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然后回到东宝路形成的封闭区域内(不含上述道路)的7:00至9:00以及16:00至20:00时段,禁止货车通行。另一个限行区域是环城路(东、南、西段),再到莞穗路,然后是东江大道、东城中路、莞龙路,最后回到环城路(不含上述道路及G107)的7:00至20:00时段,禁止非本市籍微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第三,环城路(东、南、西段),再到莞穗路,然后是万高路、沿江路、东城中路、莞龙路,最后回到环城路(不含万高路及G107)和东莞大道的7:00至20:00时段,禁止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通行。此外,环城南路(莞长立交)到环城东路(崇焕中路),八一路(同沙立交)到松山湖大道(石大路)路段的7:00至20:00时段,禁止重型载货汽车通行。对于因公共安全、市政管理、社会服务等特殊需求需在禁行区域通行的车辆,必须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通行证。获得通行证后,车辆才可通行。值得注意的是,执行紧急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殊车辆不受以上限制。违反上述规定的车辆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进行处罚。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2011年7月1日市政府批准、市公安局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货车交通管制措施的通告》同时废止。需特别注意的是,限行车型包括重型载货汽车、中型载货汽车、轻型载货汽车、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具体标准如下:重型载货汽车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需大于等于12000kg;中型载货汽车车长大于等于6000mm或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但不包括低速货车;轻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6000mm且总质量小于4500kg,但不包括微型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货车;微型载货汽车车长小于等于3500mm且总质量小于1800kg,但不包括低速汽车;三轮汽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5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2000kg,车长小于等于4600mm,宽小于等于1600mm,高小于等于2000mm,具有三个车轮且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低速货车以柴油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小于等于70km/h,总质量小于等于4500kg,车长小于等于6000mm,宽小于等于2000mm,高小于等于2500mm,具有四个车轮且不应具有专项作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