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青岛已经就业的人士,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落户方式,包括毕业生落户、人才引进落户以及积分落户。毕业生落户适用于在本市落实就业单位,并且经过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派遣接收手续的,派遣期内的普通高校统招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人才引进落户则针对有接收单位的城区居民。引进人才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4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技师职业资格的;近3年内获得本省或青岛市职业技能竞赛相应名次的;40周岁以下,拥有全日制普通专科学历,或持有高级工职业资格并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35周岁以下,持有中级工职业资格并在青岛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两年的。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如在青岛市拥有合法固定住所,还可以为配偶及未结婚的子女申请落户。积分落户则要求申请人在青岛市区内拥有合法固定住所,持有本市有效的《山东省居住证》满一年,且在本市就业或创业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同时无犯罪记录。这种落户方式较为灵活,适合那些在青岛工作和生活一段时间,但不一定符合直接就业人才条件的居民。无论是哪种落户方式,都需符合相应的条件和流程。毕业生和人才引进落户通常较为便捷,而积分落户则需要长期在青岛工作并满足一定的条件。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需求,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落户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