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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创业孵化基地认定申请条件

2024-11-25 08:44:06

申请南宁创业孵化基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申报主体需为各级政府批准设立或依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机构,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具备健全的创业孵化服务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基地的场地面积需不低于600平方米,可容纳孵化企业不少于10家,场地应产权清晰或租用合同明确,基础设施完善,为孵化企业提供低于市场价格的场地和服务设施。基地应设立专门的服务区域,配置服务设施和人员,提供创业指导、政策和信息咨询及代理服务,建立孵化企业和政策落实台账,帮助申报场地、水电补贴及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维护孵化对象权益。创业孵化基地的实际运营地址需位于南宁市七城区五县三开发区行政区域内。众创空间型创业孵化基地需满足的条件包括运营地址位于南宁市七城区三个开发区,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工位不少于100个,提供宽带网络、电脑、公共软件及其他配套设施,引进天使投资机构合作,配备专业运营团队和导师团队,孵化创业团队或项目不少于10个,新注册企业不少于5家,举办创业活动不少于10次,入驻创业团队满意率需达到90%以上。南宁市创业孵化示范基地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违法违纪行为,运营时间超过2年,基地面积需达到1000平方米以上,入孵创业实体年营业总额达到1000万元以上,或科技含量较高的创业孵化基地可适当放宽场地面积限制,入孵创业实体年均不少于20户,吸纳就业人数年均不少于100人,累计吸纳就业人数不少于150人,孵化成功率总体不低于50%,其中孵化成功企业不少于1家,同等条件下,吸纳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人员就业比例较高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基地优先认定。基地需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制定入孵创业实体准入退出标准、促进帮扶措施、考核评估机制等制度,申报及使用财务补助资金过程中未发生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