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隐瞒婚前育有子女的行为并不能构成申请撤销婚姻的依据,无法满足我国现行法律关于可撤销婚姻的范畴。然而,法律明确指出,存在以下几种情况时,婚姻将被判定为无效,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1)重婚;(2)存在法律禁止结婚的近亲关系;(3)未达到法定婚龄;(4)因受胁迫而缔结的婚姻,受胁迫方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申请撤销;(5)一方在结婚登记前应如实告知对方自身患有重大疾病,如未能如实告知,则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