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被列入失信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和主动纠正失信行为,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删除失信信息。失信被执行人的纳入期限届满,人民法院会在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并不意味着失信人可以立即恢复正常生活,仍然需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