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根据天津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未进行编码登记并取得环保标识牌、未年检及排放检测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进入各类现场作业。遵守相关规定,避免因机械未年检、排放检测不合格而影响正常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