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公司成立于1996年,主营牛肉面生意,自2008年起陆续提交了多项餐具产品的外观设计专利。2009年,李先生公司发现志瑞祥公司也在经营相似的牛肉面生意,并使用了与其专利相同的餐具。李先生公司以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将志瑞祥公司告上法庭。外观设计专利并不要求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只要对工业产品做出富有美感的新颖设计即可。设计需要有足够区分度,使得乍一看就能区分开来。李先生公司的餐具设计独特,与日常餐具不同,丰富了人们的视野和生活,应受法律保护。志瑞祥公司辩称,其餐具是在合法渠道购买的,且无心之失不应承担责任。我国专利制度推定被告知道原告专利,即使不知,也需承担侵权责任。专利公开后,任何人都有责任避免损害他人专利。专利法规定,未经许可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外观设计产品。志瑞祥公司使用餐具用于生产经营,即便非制造和进口,其行为构成许诺销售。但志瑞祥公司认为,通过正规渠道购买,不应承担赔偿责任。法官审理认为,志瑞祥公司提供的《购销合同》复印件存在真实性、时间错位和履行无据三大致命伤,无法证明餐具具有合法来源。法院判决志瑞祥公司停止侵权,赔偿李先生公司经济损失2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