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省级分数线3年一变。根据我国《护理专业人员招录和招收标准》(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2号)规定,护士省级分数线每三年一变,是每个省市设定的最低参加省级护理专业人员招收考试的分数标准,由当地有关部门负责确定。护士省级分数线只在固定地区内有效,不可以跨地区使用,并且一般3年内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