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刑期在原定的二分之一以上者,以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实际服役达13年者,若遵守监规,接受改造,且确有悔过之意,并无不良行为可引致再次犯罪的话,便可获准假释。已获假释者,须服从以下规定:(一)恪守法律与行政法规;(二)按监管机构要求汇报个人活动;(三)遵循监管机构的会客规定;(四)如需离开所在城市、县或迁居,必须获得监管机构的批准。【法律依据】《刑法》第八十四条,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