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代书遗嘱形式的缺失可能导致其有效性的质疑,尽管如此,只要通过其他相关证据能够明确证明该遗嘱确实反映了立嘱者的真实意愿,我们就应该将它视为有效遗嘱。在此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代书遗嘱设定了严谨的形式要求:首先要有两位或更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证人在场,可以由他们中的一位进行代书,但需注意,这些人不能同时成为继承人、受赠人或者与这两者存在利益关系;其次,在场的证人、立嘱人和代书人均需要在遗嘱上签字并注明日期。【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