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保险费应计入“管理费用—保险费”科目进行核算。2.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费是强制性保险,各地法规要求施工企业为员工缴纳,否则不得开工。3.施工意外伤害保险期限通常从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一般由总包或分包单位缴纳,并计入工程造价。4.施工企业应将意外伤害保险费计入“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科目。5.建筑工程一切险中的第三者责任保险由购买一切险的一方购买,可能是业主、总包或分包商,依据施工合同中的责任分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