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视

培训机构注销流程

2024-11-07 14:41:27

培训机构注销流程:1.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营利性营业执照的注销手续。2.向民政部门申请设立新的非营利法人,依照规定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的核准。3.向教育主管部门提交转型为非营利法人的申请,同时上交原办学许可证及其副本,并接受预收费监管登记。4.辖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批复,注销原有的营利性办学许可证,并颁发新的非营利性办学许可证。5.按照相关规定完成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手续。6.完成非营利法人登记的机构需向教育主管部门办理信息入库,以便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上完成"营改非"的申请和信息填报。1.提出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惠州仲恺高新区分厅提交申请,并上传所需电子材料。2.受理申请:接收受理人员对提交的电子材料进行预审,三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并提出意见,决定是否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且符合申请资格的,将预受理并出具电子版《预受理回执》;不符条件的,将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3.审查材料:预受理后,申请人按约定方式提交纸质材料。接件受理人员与网上电子材料审核无误后正式受理。审查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审查,并将审查意见报决定人。决定人在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符合条件的,出具《准予注销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如审查过程中发现需补正的材料,将在三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提出补正要求,并出具《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申请人补正后,重新受理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