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修期内,开发商承担供暖管道漏水的维修责任。若漏水事件发生在保修期内,开发商应负责修复。然而,在保修期结束后,分户用户需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如果漏水问题发生在保修期外,且分户供热已实施,则用户应自行解决维修问题。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的维护分为两个主要部分。首先是室内供热设施的管理与维护责任,这项责任由用热户承担。如果用热户的室内供热设施出现问题,阻碍了正常使用,供热单位应无偿提供技术支持和安装服务,但更新改造所需材料费用由用热户承担。需要注意的是,因供热事故导致的损失除外。其次是室内供热设施的运行质量维护责任,这一责任由供热单位承担。在供热系统运行过程中,若出现管网堵塞或汽塞等问题,导致用热户室内设施无法正常运行或散热,供热单位应负责维修,确保用热户室温达标。对于未分户供热的住宅,用热户室内供热设施的维修由供热单位负责,但用热户擅自改动的部分除外。对于非住宅用热户,供热设施的管理责任应在供热用热双方的合同中明确约定。供热系统的产权分界点为建筑物外墙1.5米处,楼外供热系统的产权归供热企业所有。楼内公用立管的产权为单元内用户共有,供热企业负责维修和维护,相关材料费用由单元内用户分摊,双方共同管理。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业主对其建筑物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行使这些权利时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或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