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版《刑事诉讼法》关于调取证据的明确规定,强调证据乃证实案件实际情况的一切客观实物及科学依据;证据类型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词、被害者陈述、被告人口供与辩驳、鉴定报告、现场勘查记录、视听资料等多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