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婚前财产公证能将经公证的材料视为确认事实的依据,除非存在足以推翻此项公证的相反证据;另外,如有法律或行政法规明确规定未经公证的事项无效力,则须遵循其规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