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因家庭暴力导致离婚案件,无过错受害者自然可向施暴者提出赔偿请求,并依法主张离婚损害赔偿权。鉴于家庭暴力被视为法定离婚理由且属于法律规定的婚姻过错行为,无过失受害者在离婚诉讼中理应获得赔偿。此类赔偿主要涵盖物质损失与精神伤害两方面。【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