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法》施行中面临若干问题,包括部分地区对调解工作重视不足,资源投入少,从而导致调解组织及人员条件受限;调解队伍方面,部分调解员的专业水平和法律知识需进一步提升以确保调处公正性与权威性;另外,调解决策的法律约束力在某些场合较难保证,当事人可能会违约未能执行,而后续的强制执行机制尚待健全;最后,人民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机制间的衔接尚显滞后,信息共享与协同工作阻碍重重。为应对上述难题,措施应包括加大宣导力度,提升专业技能,完善相关制度,并推动跨部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