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我,我应该得到怎样的赔偿?希望有高人能指点迷津。2.根据法律规定,被公司辞退的员工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我在公司工作满一年,公司应支付我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期不足一年,但超过六个月,也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作期不足六个月,公司应支付我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此外,如果公司无过失性地辞退我,例如我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我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情况,公司也应支付我经济补偿。4.如果公司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我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我们协商一致解除合同,或除用人单位维持或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我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公司因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向我支付经济补偿,我都应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5.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照我在公司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我支付。如果我在公司的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公司向我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但向我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这里所说的月工资,是指我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