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年利率24%的,就是2分息以上的,属于高利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在年利率超过24%(月息2分),但不超过36%(月息3分)的情况下:(1)若债务人已经支付了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却在诉讼中要求债权人返还,法院不予支持债务人的请求,相当于法院认可已实际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2)若债务人尚未支付24%-36%这部分的利息给债权人,债权人在诉讼中要求债务人支付的,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的请求,相当于不认可尚未支付的该部分的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这是针对高利贷的,超过年息36%即被认定为高利贷,超过部分利息无效,即使借款人已支付,也可以要求返还超过36%部分的利息。拓展资料:什么是高利贷?1.高利贷是指在民间借款行为中,放款方和借款方约定的合同中,利率不在国家规定范围内的借贷行为。高利贷的出现会导致相关机构对其进行查处,因为其会导致很对家庭就此分崩离析,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发展。此前,高利贷的年利率范围是在36%以内,现在根据最新的消息显示,今年民间借贷的利率有了新规定,只有在LPR四倍之内的才能被相关法律保护。不在规定范围内的民间借贷就是人们常说的高利贷。2.高利贷的两个必要条件是:1.性质为民间借贷;2.利率大于四倍的LPR。最新公告是,LPR是3.85%,其四倍为15.4%。那么利率在这个15.4%范围内的就是正常借贷;不在范围中的就是高利贷。即利率超过15.4%的借贷行为不完全是高利贷。其中性质为民间借贷的才是,而如果不是民间贷款的那么就不能算作是高利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