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事后追认,即夫妻某一方已以个人名义借债,另一方随后承诺将此债务视为夫妻共负的意思表达。对于该类事项确认的标准,主要包括如下几点:1.附言签名。这是最为普遍和直接的追认方式,夫妇二人重新签署欠条或者其中一方出具确认书即可实现;2.电话、短信息、社交媒体通讯以及电子邮件等可以体现共同举债意愿的相关证据,都可作为有效的追认形式;3.未签字一方如在事后来共同偿债等行动,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视为追认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