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离开家庭,若对方欲诉请离婚,须通过法院办理解除婚姻关系。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首先,原告需向法院递交起诉状及其附件,以及所需相关证据;其次,法院会检查提交上来的文件和材料,如果核实符合法律规定且具备条件,则予以立案受理,否则将原物退还给原告,并告知其原因。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10元至50元,如涉及到财产分割,则财产总额不得超过1万元,否则按比例收取。此项费用由原告预先支付。如遇困难,可在预定期限内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若原告未能按时缴纳,经法院再次催促后仍未缴纳,或申请缓、减、免交未获批准,则视为自动撤诉。对于撤诉的离婚案件,若无新的事实和理由,6个月内再次提起诉讼,法院将不予受理。普通民事案件审理结束时,诉讼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但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当事人应按照法院的决定,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