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年满八十周岁的老人欲让遗嘱具备法律有效性,需遵循如下规定:首先,遗嘱人在作出决定之际必须拥有完整的民事行为能力,即思维环境清晰,能够明确表达自身内心意思。第二,可选择三种常见方式:自书遗嘱(亲自执笔、签名字样,标明日期),代书遗嘱(两名见证人在场,一名代书,注明日期,见证人与遗嘱人签字)以及公证遗嘱(经过公证机关认证)。此外,口头遗嘱仅限于紧急情况下使用,当危险状况解除后,遗嘱人应采用书面或音像记录的方式重新确立遗嘱,否则先前的口头遗嘱将被视为无效。无论采取哪种方式,遗嘱内容均须反映遗嘱人的真实意愿,且涉及的财产必须属于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