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两年。2.义务兵服现役期满后,根据军队需要和本人自愿,可以经团级以上单位批准转为志愿兵。3.志愿兵实行分期服现役制度,期限至少三年,一般不超过三十年,年龄不超过五十五岁。4.现行的士官制度是指服役期已超过两年的士兵自愿留在部队继续服役,并与部队签订合同,按月领取工资。5.士官分为六期,其中一期和二期士官为初级士官,合同签订的服役期为三年;三期和四期士官为中级士官,合同签订的服役期为四年;五期和六期士官为高级士官,五期士官的服役期为五年,享受正营职待遇,家属可随军;六期士官的服役期为九年,享受副团职待遇,家属可随军。6.士兵从新兵服役开始到六期结束的总服役期限为三十年,这意味着士官兵最多的服役期限为三十年,可享受的最高待遇为副团职。7.过去,义务兵的服役期限为三年,职业军人可以长期服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