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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自然人联保加住房公积金质押?

2024-11-01 00:55:36

答:1.保证人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预期缴存额或者工资和家庭财产为借款人提供全程连带责任保证。具体方式、比例及操作细则由各管理中心按照所在城市实际情况自行制定。2.保证人应当书面签订担保书,同意以本人住房公积金或者工资及家庭财产为借款人贷款提供担保,并在管理中心或缴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提取止付手续或者预期工资及家庭财产质押手续。3.住房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保证人为管理中心所辖范围内有相对稳定的工作及承担连带责任相应的工资收入,并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4.在贷款还清前,申请公积金权利质押担保的借款人及配偶可以办理一次性提前足额偿还业务,但不能申请按月冲还贷业务。5.根据联保保证比例的规定和借款人还款情况,在确保贷款无风险的前提下,可以分次解除联保人的联保责任。一、房产证上一个人的名字,公积金贷款可否夫妻一起贷可以提取公积金还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用住房公积金,委托商业银行向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自住住房、集资合作建房的住房公积金存款人发放的优惠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当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足以支付购房款时,借款人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同时又向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两部分贷款一起构成组合贷款。组合贷款中住房公积金贷款由管理中心审批,商业性贷款由受托银行审批。房地产开发商与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作协议》,由房地产开发商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保证担保,并按贷款总额一定比率缴存保证金,待产权证办妥完成抵押登记后,结束保证担保责任,转为所购住房抵押担保。借款人向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获得批准后由受托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用款手续。个人住房公积金置换组合贷款:是先由银行用银行资金对借款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商业性住房贷款后,再由受托银行代理借款人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借款人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控制在其公积金基本贷款额度内且不超过商业住房贷款金额的70,其公积金基本贷款期限比商业住房贷款期限短一年以上。二、公积金贷款需要哪些资料(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在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借款人及配偶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单身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和离婚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原件3份。房屋开发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期房)、《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竣工验收合格证》、大房证复印件3份。(二)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的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三)涉及保证担保的,需保证人出具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原件3份并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四)借款人已付所购房屋价款规定比例以上的首付款交款单据(发票、收据、银行进账单、现金交款单等)原件及3份复印件。(五)上述文件准备齐全后,贷款人本人持身份证、户口本亲自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贷款手续。房屋产权归属2人以上的,须同时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