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立案责任:司法行政机关发现司法鉴定人涉嫌存在违法违规的行为,予以审查,决定是否立案。2、调查责任:对立案的案件,制定专人负责,及时组织调查取证,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时应出示证件,允许当事人辩解。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3、审查责任: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等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其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5、决定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载明行政处罚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或者听证情况等内容。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送达当事人。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对违法当事人给予行政处罚。8、其他责任: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其他责任。司法鉴定机构处罚有着很多的责任事项,当司法鉴定机构有违法行为时,要承担相应的处罚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严重时可根据情节进行立案,相应的违法人员要积极地承担责任,接受处罚。一、查处行政违法违章行为的标准查处行政违法、违章行为的程序一般包括登记立案、调查取证、作出决定、告知当事人等。《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