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病故军人遗嘱效力问题,核心在于其是否遵从法律对于生效条件的明确规定。遗嘱可以分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视频遗嘱及口述遗嘱五种类型。公证遗嘱必须经过公证处核实;自书遗嘱需由遗嘱者亲自书写并签署姓名、日期;代书遗嘱则需要两位以上见证人在场,由其中一位代为书写,并由各方签字、注明日期。如果病故军人的遗嘱有赖于上述法律基础,且具备如遗嘱者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反映其真实意愿以及未侵犯他人权益等实质要求的话,无论是否注册过,通常都会被视为有效。但是为了避免日后可能出现的争端,在此强烈建议将重要遗嘱做公证处理,或者保存相关确凿的有法律效应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