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观审慎监管是金融监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从宏观视角、逆周期角度,防范金融体系内顺周期波动和跨部门传染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保障货币与金融体系的稳定性。与微观审慎监管相比,宏观审慎监管关注金融机构的整体行为以及相互影响,而微观审慎监管则侧重于对金融机构个体行为和风险偏好的评估。宏观审慎监管的必要性在于,微观审慎监管的局限性以及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环境的复杂性。我国经济金融领域快速创新,互联网技术广泛应用于金融业务,金融风险点多面广,这些因素共同驱使我国采取宏观审慎策略。加强宏观审慎监管的具体措施可借鉴巴塞尔协议Ⅲ中的内容。首要的是建立留存资本缓冲,以普通股形式体现,目的是希望银行在经济繁荣时多计提资本,以应对经济衰退时对资本的损耗。此外,通过逆周期资本缓冲(0%-2.5%)和杠杆率(≥4%)来缓解资本充足率监管的顺周期性问题,同时改革信用风险权重的计量方法,包括增加风险权重档次和设定各风险参数的底线,以避免信用风险权重的周期性波动。另外,为缓解风险的横向传染性问题,对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实施额外资本要求(1%-2.5%)。同时,针对流动性风险和期限错配,提出流动性覆盖比例LCR(优质流动资产/未来30日内现金净支出≥100%)和净稳定融资比率NSFR(可用稳定资金/业务所需稳定资金≥100%)的要求,以确保银行有充足的稳定资金来源,降低短期流动性风险和期限错配风险,增强银行的抗风险能力。综上所述,宏观审慎监管通过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监管框架,旨在构建一个更加稳定、可持续的金融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基础。通过上述措施,我国可以有效加强宏观审慎监管,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