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的派出所都能办理。2017年7月1号起公安部要求全国各地派出所都能实现异地办理。
1、申领人携带户口簿或原身份证到省内任一派出所户籍窗口核对人口信息,并免费拍摄制证相片。
2、人口信息正确无误的,受理窗口受理后,需采集申领人指纹信息,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申领人在《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20个工作日后申领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户籍地派出所窗口领取证件,属换领的需交回旧证(申请办理加快证件的,10个工作日内由邮政快递按指定地点投递)。
扩展资料:
以下三种情形不能进行异地办理:
1、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2、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3、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参考资料:
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