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后子女资助父母购置房产的行为及其涉及的权利归属问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子女明确表明出资系赠与父母,且以父母名义购得房产,按惯例应视为父母所有;反之,若子女并未申明,而夫妻间亦无特殊约定,此项出资或将被视作夫妻共有财产。然而,若有证据证实该出资源自子女的婚前个人财产,房屋所有权之归属则较为明确。若夫妻双方对此存在异议,法院将依据出资状况、各方陈述以及证据等多方面因素进行裁决。为避免不必要的纷争,我们建议子女在出资时明确款项属性及用途,并妥善保管相关证据,例如书面协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