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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及其意义

2024-10-30 13:51:30

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主要原则1.维护专利权人利益与维护公众利益的有机统一。2.适应国际发展趋势与立足本国国情的有机统一。3.维持法律稳定性与提高法律适应性的有机统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了哪些修改建议1.修改立法宗旨,适应创新型国家建设的需要。2.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3.明确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管理。4.完善专利权的授予标准,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5.完善外观设计制度,建立外观设计检索报告制度。6.扩大专利保护,完善专利行政执法。7.维护公共权益和制止知识产权滥用。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送审稿和征求意见稿的区别1.送审稿在吸收和采纳国内外各种意见后提出较完善的措施。2.送审稿取消了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建议,如对专利法第六条的改进。3.送审稿对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些建议进行了大幅度的调整,如诉讼时效和制止专利权滥用。为方便申请人和专利权人采取了相应措施1.取消涉外代理机构指定的规定,方便国内外申请人向中国或者向外国申请专利。2.增加专利行政部门传播专利信息的职责,方便申请人和公众获取相关信息。专利权保护得到进一步完善1.强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权利。2.进一步强化通过司法途径的保护。3.完善行政执法,对故意侵权者给予处罚。对国家投资的科研项目中专利权的归属1.对国家投资科研项目中的专利权,除了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之外,属于科研承担单位。2.获得专利权之后,可以在批准范围内进行推广和应用。首次引入绝对新颖性标准1.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与国际趋势相一致。2.适应经济全球化的大潮,保护中国公众的利益。增加遗传资源保护和披露要求纳入专利法1.贯彻生物多样性公约三原则,保护遗传资源。2.要求专利申请人在提出专利申请时披露获得遗传资源的来源。第三次专利法修改中为什么涉及外观设计的问题比较多1.随着中国对外观设计专利的认识提高,需要完善制度、修改法律。2.本次修改使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三个方面都能得到平衡的发展。关于外观设计方面的修改建议1.适当限制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范围。2.提高外观设计授权的条件。3.允许对关联外观设计的申请。4.建立检索报告制度。5.把简要说明变为必要的申请文件。强制许可问题值得关注1.落实世界贸易组织多哈部长宣言,对发生流行疾病时授予强制许可。2.对专利权人行使专利权行为限制竞争时,可以颁发强制许可。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完善行政执法三条建议1.故意侵权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责任,也要受到行政处罚。2.冒充和假冒专利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修改为相同。3.增加专利行政管理部门处理侵权行为和查处冒充专利行为必要的手段。对损害公众合法权益的现象要规制1.完善强制许可规定,增加限制竞争行为的情况。2.增加现有技术抗辩和禁止恶意诉讼。3.修改诉讼时效,赔偿损失的数额可以从起诉之日起向前推两年。4.增加权利用尽问题的规定,允许平行进口。5.增加“BOLAR”例外,保障公众利益。对专利权管理问题涉及两点内容1.明确共有专利权人或者申请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则。2.完善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时的审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