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的政策,一级建造师并不等同于中级工程师。这是因为一级建造师属于行业准入资格证书,而工程师则属于专业技术职称。一级建造师的获取途径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考试,而工程师的认定则是通过该部门的评审。换句话说,这两者在性质和获取方式上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来说,我国当前并没有任何文件明确指出一级建造师等同于工程师。因此,从政策层面来看,一级建造师不能被直接认定为工程师。这一规定旨在确保专业技术职称的公正性和权威性,避免出现资格认定上的混乱。尽管如此,一级建造师在实际工作中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和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其专业能力。因此,一些单位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参考一级建造师的资格来考虑其工程师职称的申请。但这一做法并不具有法律效力,也无法替代正式的工程师职称认定流程。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一些地方和行业已经开始探索建立更加灵活的职称评定机制。例如,通过增加继续教育和专业实践的要求,让具备一定条件的一级建造师能够通过评审获得工程师职称。这种做法旨在兼顾专业技能和职称评定的公平性。综上所述,尽管一级建造师在实际工作中具备较高的专业技能,但在现行政策下并不能直接被认定为中级工程师。未来,随着职称评定机制的不断完善,这一问题有望得到更好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