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铁路系统的工作人员需要跨局调动时,必须遵循一系列明确的程序。首先,调动的员工需亲自提交书面申请,表达其调动的意愿。
接下来,拟调入的铁路局需表示同意,并发出商调函至原局。原局接到商调函和申请后,其基层单位会进行审议,如果同意调出,将制作《职工调转审批表》,并由调入单位签字并盖章,然后这份表格将递交给局劳动和卫生处进行进一步审批。
路局在审查并通过后,基层单位会办理相应的调出手续,包括下达调出人事通知书、解除劳动合同以及办理档案转移等步骤。如果想从局外单位调入,同样需要职工本人、原单位和调入单位的共同同意,然后按照上述流程进行操作。
值得注意的是,跨局调动有两种常见方式:一种是通过路局人事处上报总公司,但实际操作中可能较为困难;另一种是通过内部人员对调,例如在不同地区有相同工种的员工互相协商进行岗位交换,或者铁路局内部的竞聘和调动。
总的来说,跨局调动涉及职工申请、两个铁路局的协商同意和一系列正式的行政手续,确保调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