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参与人数并无特定限制。申请者需符合《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即申请人需具备基础研究经验,或者拥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同时可以由两个研究领域相同、职务较高的技术人员推荐。部分特定类型的项目可能有额外的申请条件,详细内容可在《指南》正文部分查询。
对于非全职聘用的依托单位工作人员,申请时需在申请书中注明在该单位的职位、任期以及工作时间。境内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若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并非依托单位,但符合《条例》要求,可以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同意下,申请面上项目和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但不能申请其他类型的项目。这类申请人在申请时需在申请书和个人简历中明确填写工作单位信息,并与依托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无需提交基金委,仅需存档备查。
值得注意的是,非依托单位的境外人员不能作为申请人,即使他们无工作单位或所在单位不是依托单位。申请各类项目时,必须确保符合上述规定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