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租凭手机保证人是向债权人提供担保,保证债务人按照合同履行债务,担保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连带保证责任,因此,租凭手机主借人不还不是担保人还。担保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可以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但是不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