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地对立功军人的奖励标准为:荣立三等功的,每人每年加发240元。吉林省对立功军人的奖励标准是根据《吉林省行政奖励暂行办法》制定的。该办法规定,奖励分为定期奖励和不定期奖励两种,其中定期奖励包括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和授予荣誉称号5个种类。其中,荣立三等功的,每人每年加发2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