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缴存基数设定依据了大连市的统计数据。具体而言,这一基数不能超过大连市统计部门所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这是为了确保大多数职工的公积金缴纳能够与当地经济水平相匹配。另一方面,这一基数也不能低于大连市官方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这一规定旨在保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确保他们能够获得一定程度的住房保障。值得注意的是,从2016年5月1日起,大连市调整了新职工住房补贴的比例。根据《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和阶段性适当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通知》(大政办发[2016]78号),新职工的住房补贴比例被设定为16%。这一调整有助于减轻新入职员工的经济压力,同时促进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上述规定旨在通过合理的缴存基数设定,以及适当的住房补贴比例调整,实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这不仅有利于提升广大职工的居住条件,也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