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居民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申请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的单身人员需要符合以下要求:必须在市区拥有常住户口,并且至少有一人拥有5年以上市区户口;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需不超过13平方米;家庭财产应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对于尚未获得实物保障的家庭,如果符合上述条件,还可以申请租赁补贴,但需满足以下条件:家庭成员人均月收入需不超过上一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特别指出,如果申请的是城阳区、黄岛区或高新区等区域的房源,尽管需求相对较少,但申请条件有所放宽,只需在市区范围内有居住登记和社保缴纳记录即可。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市区住房保障同样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必须在公安机关连续办理市区居住登记1年以上;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连续缴纳或累计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新就业职工申请市区住房保障也有特定条件:需拥有市区常住户口,首次参加工作不满5年;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在市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未承租公房。以上就是青岛市区住房保障申请的具体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