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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高温天气津贴发放条件

2024-11-24 04:06:32

贵州省的用人单位在高温天气下向劳动者发放高温天气津贴是必要的。当用人单位在高温自然气象环境下安排劳动者进行作业时,劳动者有权享受高温天气津贴。所谓的高温天气是指,地市级以上气象主管部门所属气象台站向公众发布的日最高气温达到或超过35℃的天气。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有义务提供相应的高温津贴。即便是在室内工作,只要工作场所的温度无法降至33℃以下,用人单位也需要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规定,只要工作条件符合高温天气作业的标准,不论是在室外还是室内,用人单位都必须履行发放高温津贴的职责。贵州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若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都必须发放高温天气津贴。这一政策不仅适用于企业,也涵盖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总之,高温天气津贴的发放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措施,旨在保护他们在极端天气条件下的健康与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