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子女抚养费通常支付至其年满18周岁。然而,两种特殊情形需区别对待:首先,若未成年子女年满16周岁并已自食其力且能保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准,家长无需继续提供抚养费用;其次,即便是已经成年却无法独立生活的子女如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因身体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家长仍需承担抚养责任。抚养费支付方式、金额及期限应由家长共同商定,如协商无果,则由法院依据子女实际需求、家长经济状况以及当地生活水平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