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采用红包扣除薪酬的行为本身即为违法行为。根据劳动法之规定,雇主必须遵从劳动合同及相关法规,按时足额给付劳动者工资报酬。但符合两种特殊情况除外:1.劳动合同双方明确同意红包形式扣薪;2.企业合法有效地建立了关于红包扣薪的规章制度,具体内容与程序均已明确,且此制度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向员工公布。若企业无以上合法依据而擅自实施红包扣薪,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要求企业归还被扣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