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劳动争议须先经由劳动仲裁程序,方可向法院提出诉讼。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各方皆有权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而对于仲裁结果不满者,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部分劳动争议涉及到"一裁终局"的特殊情况,此时用人单位将丧失向法院起诉的权利,仅允许劳动者对裁决结果表示异议并提起诉讼。总的来说,绝大部分劳动争议都需先行仲裁,只有在对仲裁结果不满意时才可诉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