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视

辖区单位数量与执法人员数量的比例

2024-11-22 19:33:44

万分之三。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2008年11月1日执行)中规定:“市容环境卫生监察、执法人员的定员数按城市人口的万分之三至万分之五”配备。特大城市和旅游、开放城市可适当增加人员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