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的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判前,向人民法院提出撤诉的申请。2、人民法院对原告的撤诉申请进行审查。3、人民法院审查准予撤诉的,终止诉讼。4、人民法院审查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