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路1200号。人民法院是国家审判机关,依照宪法和法律独立行使审判权。依法审理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受理国家赔偿案件和决定国家赔偿,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当事人提出的申诉,申请再审案件和人民检察院提出的抗诉案件,办理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案件,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等案件,依法审理、执行专属管辖的案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