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锦衣卫,正式名称为“锦衣亲军都指挥使司”,亦称缇骑,其前身可追溯至太祖朱元璋时期的御用拱卫司。2.明洪武二年(1369年),锦衣卫的前身大内亲军都督府设立,到了洪武十五年,锦衣卫正式成为独立机构,主要负责皇帝的侍卫工作,同时具有军事职能。3.朱元璋为了加强中央集权,特别赋予锦衣卫掌管刑狱的权力,并允许其进行巡察缉捕,锦衣卫下设有镇抚司,专门负责侦察、逮捕和审讯,这些活动不必通过司法部门。4.锦衣卫在明代是臭名昭著的酷政代表。这种机构拥有自己的军队和监狱,直接向皇帝负责,这种体制几乎贯穿了整个明代。5.《明史·刑法志局余》将锦衣卫与其他酷政如廷杖(皇帝在朝廷上对官员进行的鞭打)并列,称它们为“明之自创,不衷古制”,体现了其与传统制度的显著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