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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试用期企业裁员问题,要支付赔偿金吗

2024-11-04 00:47:35

若员工试用期内能证明自身不适宜岗位需求,雇主将可依法终止与其之劳动合同,且无须对此提供任何经济赔偿。但如因经济不景气而进行裁员,则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该赔偿金为员工在企业服务年限乘以其月平均薪酬,一年以上含一年则为一个月,不足半年则付半数。【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