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分之四十五。根据查询社保网得知: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百分之五十,省外非定点医院就医,起付线为1000元,报销比例为百分之四十五。